鸡西市发布启动大气重污染天气三级应急响应的通告

 

 

根据气象预警和空气质量实时监测数据,预测未来48小时我市空气质量将出现重度污染,空气质量指数(AQI)达到200以上,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(PM2.5)。

根据《鸡西市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》要求,市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12月22日15时00分启动大气重污染天气三级应急响应。

温馨提示:

一、提醒儿童、老年人和呼吸道、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,避免户外活动。

二、建议中小学、幼儿园停止体育课、课间操、运动会等户外活动;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。

三、建议暂停露天比赛等户外大型活动。

四、建议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,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;驻车时及时熄火,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。

五、建议公众特殊时期(如春节、大型活动等)限制和减少燃放烟花爆竹。

六、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,减少污染物排放。

七、施工工地采取停工或者其他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措施,加强施工扬尘管理。

强制性控制措施:

一、市工信委和县(市)区政府监督各重点工业企业落实减产、限产措施。

二、市环保局监督重点工业企业启动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,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稳定运行,依法查处违法排污企业。

三、市城乡建设局、县(市)区政府监督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减少土石方开挖规模,建筑工地的料堆、土堆增加防尘措施或覆盖

四、市环卫局、市农委、市城市执法局、县(市)区政府监督禁止城市及周边农作物秸秆、城市清扫废物、园林废物、建筑废弃物等违规露天焚烧;延长道路清扫保洁时间,增加洒水压尘作业(冬季除外);严格管控露天烧烤。

五、市委宣传部、市政府新闻办、市传媒集团要组织广播、电视等媒体安排整点时间播报大气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,提醒公众做好防护措施。